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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8          浏览次数:

 

直属部各团支部:     

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担当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院团总支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院内各全日制团支部、团员、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1.详见二〇一一年八月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2.各团支部在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过程中未达到评选条件中第(8)条成绩要求,但符合其他评选条件者,可降低平均成绩、单科成绩10分。

三、评选时间

(一)推选阶段:3月,各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或集体,候选人以及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要在本支部内进行公示。

(二)评选阶段:4月13日前,各团支部将推荐材料交至院团总支组织部,院团总支对所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根据评选办法评选产生候选人和先进集体事迹并进行公示。

(三)表彰阶段:“五四”前后,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评选比例

1.详见二〇一一年八月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2.团总支、学生会、广播站、各社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比例均为各组织团员总数的10%。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的重要工作载体。

2. 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层层把关的原则,真正把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评选上报。候选人或集体要认真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申报先进团支部需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推优事迹材料。

3.认真做好候选人或集体的事迹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一律按照申请表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4.请各团支部于4月13日前将推报的材料(一式两份)汇总上报院团总支组织部,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申请表填写要求

附件2: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申请审批表

附件3: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干部申请审批表

附件4: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支部推优材料封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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