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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次数:

 

各教学点:  

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减少人员接触,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和《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教疫防办函[2021]12 号)中“大中专院校实行封闭管理,开展线上教学”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线上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期间,疫区原则上不开展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模式。任课教师应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技术和各类在线课程资源,通过线上录播、直播和线上指导等方式,开展线上教学活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确保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二、具体要求   

线上教学期间,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原课程表上课时间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包括签到点名、直播讲课、学生讨论、随堂测验、课后作业等各项教学活动需按正常授课进度完成。   

鼓励教师采用网络自主学习、混合式教学、直播课程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教学活动。条件成熟的可选择直播、慕课、微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等多种方式,结合各种教学软件开展线上教学。条件不成熟的可通过教师远程布置学习任务并通过在线辅导的方式进行。对于确有困难不能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任课教师应通过其他途径采取一对一的学业辅导,确保学生一个不落。   

在线上教学期间,任课教师原则上要居家完成备课,并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对学生开展线上授课、远程辅导、解疑答惑和作业批改等教学工作。同时,任课教师要结合当前疫情严峻形势,深入开展国情省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提升课程思政实效。   

三、质量控制   

任课教师要牢固树立教书育人是第一职责的责任意识,认真制定和严格落实在线课程教学实施方案,保证线上教学的教学要求、教学标准不降低。要抓好与线上教学相适应的答疑与教学辅导等教学互动、在线测试和作业等环节,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状况,做好学生学习过程与过程考核的记录,确保教学质量。  

各教学点要加强对线上课程资源内容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审查。对于目前确实有困难而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其他教师替代,确保线上教学不空堂。   

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线上课程教学质量检测。各教学点应通过网络调查问卷、线上座谈会等有效途径,及时获取学生对各课程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对教学效果好的巩固提升、教学效果不佳的实行动态优化调整,确保线上教学质量得到保证。   

四、其他有关事项   

11 月 3 日前,疫区各教学点将本学期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的课程名称、开课时间、任课教师名单、线上教学方式、资源准备等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附照片或视频)上报省校教务教学部。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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