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内各教学点:
为切实筑牢校园疫情防控线,坚决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的原则,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兰内各教学点即日起实行封闭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兰内各教学点实行封闭管理,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各教学点要做好师生线上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网络条件保障。封闭管理结束和线下复课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2.各教学点要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物资储备“五到位”,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做好饮食和生2活服务保障。
3.各教学点坚持“非必要不流动”“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离校”,取消一切聚集性活动。按照属地街道社区统一安排,按期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4.各教学点要履行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教学点负责人 24 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建立应急值班机制。加强师生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每日 16:00 前按要求向学院学生部上报疫情防控“零报告”。
5.各教学点要密切关注师生健康情况,加强晨午检。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要立即隔离,及时送医就诊,并立即报告所属街道社区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931-8587547)。
6.各教学点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关注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的疫情通报,引导师生员工“不造谣、 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健康安全防护。
7.各教学点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应当随时待命,保持 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随时关注学院发布的文件、信息等,并及时做出反应。
本公告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施行,请各兰内教学点严格遵守。
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22